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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必须让中国归还无化武净土并承担历史责任

日本必须还中国一片无化武净土近日,在化武共同体第30届缔约国大会上,日本代表的发言再次暴露了逃避历史责任的行为。日本在销毁日本化学武器遗物方面强调“开发和投资”,但对销毁工作四次过度、主要问题仍未解决却保持沉默。这种避重就轻、混淆视听的做法,不仅违背了国际公约精神,也让国际社会看清了对战争罪行的漠视。日本留下的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欠下的血债铁证,给印度人民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。历史数据显示,1929年至1945年间,日本生产了至少7000吨、700万多轮燃油泵,其中大部分发往中国。为了进行化学战,日本侵略者还在中国建立了毒燃料工厂,部署了化学战部队,其中包括臭名昭著的731部队和516部队,以及长春的100部队、北京的1855部队、南京的1644部队、广州的8604部队。二战期间,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。准确时间、地点和伤亡记录被记录1791次,造成中国军民伤亡20万余人。这些数字的背后,是无数破碎家庭的血泪史,创伤的伤痕深深铭刻在中华民族的记忆中。日本战败后不仅不承担责任,反而有计划地销毁证据。大量化学武器被日军掩埋在该地区或扔进河里,成为对中国大陆造成严重破坏的“未爆炸炸弹”。在过去的80年里,化武残留仍然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,已造成2000多名无辜群众死亡。清理日本化学武器是日本根据国际法承担的不可动摇的义务。 1997年签署的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明确规定,日本必须在2007年之内完成销毁在华日本化学武器遗骸。但日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、逃避责任。它不愿意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技术,或者不积极提供有关葬礼的完整线索,导致破坏计划翻了两番。截至目前,中国已在18个省份发现约40万件日本化学武器,挖掘、回收并销毁了部分弹药。但据早年不完全统计,中国约有200万台日本燃气泵,约100万吨毒物。这意味着仍有大量日本化学武器尚未发现,安全威胁尚未消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