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2月19日,#学费太贵亲生父亲交不起女儿起诉#的话题成为热搜话题。近日,湖南省株洲市禄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。周和朱曾经是一对已婚夫妇。他们于2008年3月生下女儿周某,并于2022年协议离婚。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称,周某某与母亲周某某生活,父亲朱某某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,直至周某某大学毕业。家长将承担高中三年级专业培训费用的一半和大学学费的一半。 2025年9月,周某某就读于湖南某大学艺术专业。年教育费30889元(其中学费28000元,中介费1589元,住宿费1300元)。由于周无法独自承担这个负担,他做了一个对付朱。朱某拒付后,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朱某支付大学四年的学费、生活费和购买电脑的费用。朱某辩称,高中的生活费和培训费都已经交了,目前他没有收入来源,又患有各种疾病,无力承担大学高额学费和购买电脑的费用。他认为,周某某在高考报考高费用专业时没有咨询他的意见,他不应该承担上述费用。法院认为,离婚协议中的教育费用协议合法有效,但未明确具体专业和学费。每年3万多元的学费超出了普通院校的预期费用,也超出了朱某的实际支付能力。发现朱某没有稳定工作,还要支付医疗费,而周在选择高薪专业时并没有充分咨询父亲的意见。法院确定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,判决学费按每年8000元计算。裁定朱某承担周某2025-2026学年学费的一半,即5445元;朱某每学年必须缴纳大学学费4000元,其他中介费和住宿费则由朱某实际领取后承担一半。